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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积极开展新学期卫生防疫工作

  日期:2018年10月31日 11:00  

本期开学后,校医院防疫科按照川教函[2016]47号《关于做好春季学校后勤安全和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学校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一、开学前的预防性消毒:发放消毒药品和喷雾器,指导学生公寓、校园物管、饮食中心、逸夫馆等对其管辖范围环境进行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在医院网、校园网上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春季防病知识、寨卡病毒知识问答、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及“国八条”等。

三、制作传染病1.2月简报:抄送学校主管部门及领导、医院相关科室。

四、发热腹泻症状监测:做好发热日报、腹泻周报等。

五、为了更有效的防控传染病在我校发生,我院备有足够的疫苗,为易感人群提供接种服务。

六、对九里、犀浦两校区校内食品及公共场所摊点262户(持证226、无证36)从许可证、健康证、加工销售流程等进行了全面的卫生检查:经检查,两校区食堂、交流中心餐厅、幼儿园食堂做到了持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者上岗,同时做到许可证 “亮证经营”健康证“持证上岗”;两校区商业摊点部分存在无许可证营业、无健康证上岗、无规范经营场地、缺乏基本卫生设施、在街沿边敞售等卫生问题突出的情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问题,防疫科均以西南交通大学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面告知当事人,告知其从事食品及公共场所相关经营活动应该取得的证照以及办理证照的相关部门和申办程序,并请当事人确认签字后转交负责人,同时也以多种形式通知出租房屋的主管单位,希望及时整改,对经营面积不达标等硬性指标达不到办证要求的应果断采取关、停、并、转,以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校内食品、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校园内食品及公共场所摊点禁止无证经营行为发生。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部分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建议广大师生尽量不去卫生条件不好,证照不齐的摊点就餐,杜绝我校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早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以便对病人实行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将传染病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咨询电话: 028-87600480(九里校区)
028-66366480(犀浦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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