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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接受成都市金牛区卫生执法大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检查

  日期:2020年02月18日 11:52  

2020217日上午,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安排开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金牛区卫生执法大队检查组来我校再次对返岗复工疫情防控情况、医疗机构复工资料、防护用品、院感、医废处置、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指导工作。医幼及场馆服务中心主任杜伟、副主任刘莉(校医院分管业务副院长)率相关医护团队接受检查。

检查组一行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一、对我校防护用品的相关资质、保质期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提出了索证索票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许可证、厂家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卫生批复),要求防护物品储存量须达到14天的存量;

二、对医疗机构复工资料进行了现场审查,并对校医院准备的一系列材料表示充分的认可;

三、对校医院预检分诊、预检分诊登记情况、询问流行病学史等方面做出了指导;

四、查看了校医院医废暂存点及污水处理站,抽查了医废登记本及医疗废物转运三联单,提出了组织本单位负责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并保存健康档案,医废暂存点安装排风设施等要求;

五、院感方面检查了洗手消毒液及抑菌洗手液,提出了洗手设备应为脚踏式或感应水龙头,告知了洗手消毒液的有效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院感制度;

六、在污水处理方面提出了本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检查组一行对我校的卫生防疫防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同时对存在的防护用品资质、医废暂存点排风设施、洗手设备、医务人员防护物品储存量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和指导意见,就今后如何抓好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本次检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防护物资、院感、医废及污水处理方面的不足,严格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努力让我校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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