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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助“4.20”芦山地震灾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通知

  日期:2014年09月09日 17:47  

2013级同学:

根据(川财社(2013)237号)通知要求,四川省财政厅下发(川财政(2013)308号)文件,要求相应高校对“4.20”庐山强烈地震受灾大学生进行两个医疗保险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助。根据川财政(2013)308号文件精神,学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决定对我校来自芦山地震灾区特别是重灾县的2013级大学生补助两个医疗保险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下享受今年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助的学生2014年不在银行卡中扣保险费。

20132353

孟江超

经济管理学院



20132111

程露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3577

舒锐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32800

张姚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133200

陈柯衡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5194

桑茂

艺术与传播学院



13011035

徐远涛

土木工程学院


13041165

王禹力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3071056

刘青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20132760

高世鹏

交通运输与物与物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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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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