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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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报销须知

  日期:2024年06月05日 16:10  

一、保险待遇享受时间:

二、门诊报销比例:

  三、住院报销比例:

四、校医院首诊流程:同学生病后先来校医院就诊,校医院医生根据具体病情决定院内就诊或院外转诊,需院外转诊的,医生会出具转诊证明,此证明是回校报销时的必要凭证之一,不能补开,请妥善保管。院外急诊或住院医疗不需经校医院转诊。


附:校外门诊报销所需材料


五、 报销注意事项:

1.需手工报销的门诊发票自开具日期始,三个月内报销,当年发票因特殊原因未报销的,报销时间最迟不超过次年6月30日,跨保险周期费用不能报销。

2.去校外医院门诊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全额现金垫付,切勿刷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包括父母个人账户。

3.住院时如因特殊原因未联网结算,可在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将需要资料交至金牛区医保局四楼医保窗口手工报销,在大成都范围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如遇不能刷卡的情况请联系金牛区医保局,解决不能刷卡的因素后再回就诊医院补刷卡即可,无需进行手工报销。境外医疗费不能报销;金牛区异地就医备案电话62011921,62011918,或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备案。

4.报销款将汇入学生学号绑定的本人银行卡,请同学提前在学校财务网站维护自己的报销银行卡信息,否则将影响报销到账。报销额一个月左右由计划财务处打入报销人银行卡上。

六、门诊费用报销时间地点:

每周一、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九里校区医院三楼医保办公室

每周三、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犀浦校区医院二楼医保办公室

七、校医院外定点门诊如下:(需经校医院转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先全额垫付,不能刷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包括父母个人账户)

1.四川大学华西附一医院

2.四川大学华西附二医院

3.四川省人民医院

4.成都市传染病医院(含成都市肺结核医院)

5.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6.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原成都铁路中心医院)

7.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

8.三六三医院

9.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0.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11.其他公立医保定点医院



咨询电话: 028-87600480(九里校区)
028-66366480(犀浦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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