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保报销须知
一、保险待遇享受时间:(见下表)
缴费时间 | 享受待遇时间 | 备注 |
集中缴费期内 (每年9月1日至12月25日) | 自然年度 (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新生保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由于参保同学众多,参保流程复杂,为在12月25日前顺利完成参保工作,同学们须在学校发布的缴费通知期限内完成缴费。 |
集中缴费期外 | 缴费后第91天至12月31日 | 理解为缴费成功后第91天保险才生效(如:某同学1月1日缴费成功,费用发生在1月1日及4月1日之间,费用均不能报销)。 |
二、门诊报销比例:普通门诊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费用总额60%(即≤60%),一个保险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报销上限为500元;外伤门诊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50元以上部分90%,一个保险周期报销上限为800元。
三、住院待遇事项见文件《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资料(或政策解答)》。(校医院官网查看,此文件会按医保局下发文件每年更新)
四、校医院首诊:同学生病后先来校医院就诊,校医院医生根据具体病情决定院内就诊或院外转诊,需院外转诊的,医生会出具转诊证明,此证明是回校报销时的必要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院外急诊或住院医疗不需经校医院转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先全额垫付,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或现金支付,不能刷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包括父母个人账户)。
五、报销种类及报销所需材料:
报销种类 | 报销地点 | 报销应提供资料(各材料盖章有效) | 备注 |
校医院门诊费用 | 校医院收费室 | 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完成报销 | |
校医院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 (异地普通门诊不予报销、急诊参照市内转诊) | 校医院医保办 | 1.门诊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 | 发票自开具日期始,三个月内报销,当年发票因特殊原因未报销的,报销时间最迟不超过次年4月30日,跨保险周期费用不能报销。 |
2.门诊费用清单(就诊医院提供、盖章) | 门诊费用清单不是处方、报告单、药单 | ||
3.校医院医生出具的转诊证明 | 校医院首诊,医生根据具体病情决定是否转诊,急诊除外 | ||
4.门(急)诊病历 | 就诊医院提供 | ||
5.外伤证明(格式自拟,请据实描写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学院签字盖章,注: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不予以报销) | 外伤门诊提供 | ||
四川省内定点医院住院 (无需转诊) | 诊疗所在医院 | 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 入院或者出院时,直接刷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参保地需锁定:成都市或金牛区; |
四川省外定点医院住院 (无需转诊) | 诊疗所在医院 | 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 住院之前办理异地住院备案,备案后再就诊医院刷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金牛区异地就医备案电话62011921,62011918,或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备案;详情询金牛医保局; |
未联网结算或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金牛区医保局(一品天下大街999号, 电话:62011921) | 1.出院证原件(需盖医院鲜章) | 未能联网结算的可在出院之日起三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将所需资料交至金牛医保局四楼医保窗口手工报销;境外医疗费不能报销;详情询金牛医保局; | |
2.住院发票原件(需盖医院鲜章) | |||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需盖医院鲜章) | |||
4.手术记录(需盖医院鲜章)(手术提供) | |||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请人代办提供) | |||
6.本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成都银行(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卡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写上开户人名字,开户行名称) | |||
7.(1)意外伤害首次住院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出院记录等盖医院鲜章(住院病历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及外伤调查表(金牛医保局报销窗口领取并填写)。 | |||
8.异地实习证明/寒暑假证明/休学证明 | |||
9.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宫外孕及妊娠引发的符合报销的医疗费提供) |
六、 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发票粘贴注意事项:
1.将发票、费用清单、转诊单、门(急)诊病历等报销材料粘贴在西南交通大学报销单(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校医院医保办领取)上,A4纸大小的材料不用粘贴,其他材料粘贴相互不能覆盖,不能超出粘贴单边框。
2.将姓名、学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于报销单下部相应位置,并在学校财务网站维护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报销款将汇入学生学号绑定的本人银行卡,否则将影响报销到账。
3.报销额一月左右由计划财务处打入报销人银行卡上。
七、门诊费用报销时间地点:
每周一、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九里校区医院三楼医保办公室
每周三、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犀浦校区医院二楼医保办公室
八、校医院外定点门诊如下:(需经校医院转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先全额垫付,不能刷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包括父母个人账户。)
1.四川大学华西附一医院
2.四川大学华西附二医院
3.四川省人民医院
4.成都市传染病医院(含成都市肺结核医院)
5.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6.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原成都铁路中心医院)
7.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
8.三六三医院
9.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0.西南交通大学附属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11.其他专科医院
附件【票据粘贴单(1).xls】